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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许可预售房屋合同有效吗

时间:2025.06.0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00人
律师解析:
1.出卖人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就和买受人签预售合同,一般会认定合同无效
不过起诉前拿到许可,合同就可能有效。
2.这么规定是为规范房地产市场。
没许可就预售,房屋建设进度、产权办理等可能没保障。
3.合同无效时,买受人能让出卖人返还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要求不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
4.买预售房要确认开发商有预售许可,保障自身权益,避免法律纠纷

案情回顾:

小许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付了购房款。然而,小许后来发现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小许认为合同应属无效,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但开发商称在小许起诉前已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明,主张合同有效。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但如果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合同可认定有效。在此案中,需核实开发商是否真的在起诉前取得了该证明。
2、若开发商未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合同无效,小许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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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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