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
刑事拘留最长14日,特殊情况可延长。
流窜、多次、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拘留期限能延至37日。
2.
流窜作案是
跨市县连续作案或作案后外逃继续作案;
多次作案指作案3次以上;
结伙作案是2人以上共同作案。
3.
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
若需
逮捕,会提请检察院审批,检察院7日内做决定。
批准则嫌疑人继续
羁押,不批准则释放或变更措施。
案情回顾:小何、小李、小胡三人结伙在多个市、县连续作案多次。公安机关在掌握一定
证据后将三人刑事拘留。三人被拘后,
家属认为刑事拘留一般最长14日,要求放人。但公安机关以三人属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为由,将拘留期限延长至37日,并继续侦查。家属对此不满,认为公安机关延长拘留期限不合法。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刑事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日。本案中,小何、小李、小胡跨市、县连续作案且作案次数达3次以上,2人以上共同作案,符合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特征,公安机关延长拘留期限至37日是合法的。
2、在这期间,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若认为需要逮捕嫌疑人,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会在7日内作出决定。若
批准逮捕,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若不批准,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或
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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