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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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获得购买商品房资质和权利的客户在支付定金之后,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款的。当购房交易合约签署完成以后,由于政府发布了新的房产限制政策从而导致买家失去了原有的购房资质,这种情况下,买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的法律责任,因此所缴纳的定金也应当予以全额返还。

未取得购房资格情况下支付了定金,一般可以得到退还。倘若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出现因限购政策调整而导致买方原本具备购房资格的条件随之丧失,此时买方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付的定金理当予以返还。相反,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即已出台相关限购新政,那么买方面临的主要责任,定金则可能无法被全额退还。

缺乏购房资格时缴纳的定金,一般可退还。签约后若新政致资格不符,买方无责任,定金全额返。但签约前已有限制政策,责任在买方,卖方有权选择是否退还定金。购房者应提前了解政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若因政策限购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交付的定金一般可退还。若购房者在知晓限购政策的情况下仍签订合同,则定金可能不予退还。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购房前未取得资格缴纳的定金一般不予退还,但若因不可控因素阻碍合同签订,卖方需退还定金。若调控政策影响资格或购买力,购房者可依法解除合同并取回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