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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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股东是需要缴清认缴资本的,因为交清认缴的注册资本是股东的义务,并且股东的认缴资本的缴纳时不受时间限制,就算是企业进行破产清算之后,只要是企业没有被注销之前,股东都需交清,如果是股东不主动认缴的,破产清算人就应当主动通知股东。
根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1、处置一般存货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时销售的货物应一律按17%的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2、注销清算后销售货物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注销清算后再处理残余货物应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注销清算后属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当月处理收入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