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企业濒临破产迹象时,股东应自行核查是否存在未实缴出资情况,若有则提前做好实缴准备,主动配合管理人工作。
(二)股东要积极与管理人沟通,了解实缴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完成出资实缴。
(三)若股东对实缴事宜存在疑问或困难,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1.企业破产时,股东往往要实缴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认缴出资额担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认购股份担责。
2.若企业破产且股东未实缴出资,管理人会要求其缴纳,不受出资期限约束,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利益,让公司有财产偿债。
3.股东实缴的出资会成为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偿债。因此,有未实缴情况的股东需完成实缴。
结论:
企业破产时,若股东存在未实缴出资的情况,需要完成实缴。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企业破产时,若股东有未实缴出资,管理人会要求其缴纳,且不受出资期限限制。这样规定是为保障债权人利益,让公司有足够财产清偿债务。股东实缴的出资会作为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用于清偿债务。若您在企业破产、股东出资等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企业破产时,若股东存在未实缴出资情况需完成实缴。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企业破产时,若股东未实缴,管理人会要求其缴纳所认缴出资,且不受出资期限限制。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债权人利益,让公司有足够财产清偿债务。股东实缴的出资会作为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用于清偿债务。
解决措施和建议:
1.股东应及时关注公司经营状况,提前做好实缴出资准备,避免破产时陷入被动。
2.企业在日常运营中要规范财务管理,明确股东出资情况,避免因出资问题引发纠纷。
3.债权人在与企业交易时,可通过查询企业登记信息等方式,了解股东出资情况,降低风险。
专业解答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变更不影响其持续经营和债权债务承继。新任股东仅需按实际注资额承担债务责任。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变更时需遵循法律程序,可由超过半数的董事或最大股东主持会议并做出决议。
专业解答企业一般是可以借款给股东实缴资本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实缴资本就是股东所出的注册资本,借款给股东就意味着会产生借贷的关系,双方最好是签订好合同,里面的条款是作何用途这样股东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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