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恋爱日常小额赠与,钱交付后一般不能要回。
2.大额转账、
购房购车等情况,若能证明是以
结婚为目的
附条件赠与,未结婚可要求返还;若为借款,有
借条、转账及聊天记录等
证据,可协商或
诉讼索回。
3.用
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配偶有权要求情人返还。
4.建议先
收集证据协商,协商无果可考虑诉讼。
案情回顾:小许和小丽恋爱期间,小许为表心意,日常给小丽发了多笔小额红包。
同时,小许还向小丽转账一大笔钱用于购买车辆。
后来两人分手,小许要求小丽返还所有转账款项,小丽认为日常小额红包是赠与不应返还,对于购车的大额转账,她称小许未明确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也不认可这是借款,拒绝返还。
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恋爱期间小许给小丽的日常小额红包,属于维系感情的日常小额赠与,钱已交付,小许通常不能要回。
2、对于购车的大额转账,若小许能提供证据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因两人未结婚,小许可主张返还;若小许能证明这是借款,如提供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小丽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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