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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

时间:2025.05.1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47人
律师解析:
房屋转让合同纠纷管辖地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1.政策性房屋转让纠纷
如果转让的房屋属于政策性房屋,像经济适用房这类,按照相关规定,需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
依据是《民事诉讼法》里“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
也就是说,一旦涉及政策性房屋转让合同纠纷,就只能向该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2.一般商品房转让纠纷:
若属于一般商品房转让合同纠纷,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是若当事人没有进行协议管辖,那么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李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将一处房屋转让给小李。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该房屋为经济适用房,小许认为应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小李则主张按不动产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双方就管辖地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该房屋为政策性房屋(经济适用房),属于不动产纠纷范畴,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2、若此为一般商品房转让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无协议管辖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本案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不适用一般商品房管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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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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