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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的唯一房产如何认定

时间:2025.05.1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94人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里,对老赖唯一房产的认定是个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
1.依据房屋产权登记:
以房产管理部门所登记的信息作为判定依据,仔细确认该房产确实登记在老赖名下,并且查询登记记录,确保不存在其他共有房产的情况。
2.考虑实际居住情况:
要考察老赖及其所扶养家属是否实际居住在这套房子里。
同时,还需老赖以书面形式承诺名下没有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但要注意,就算认定该房产为老赖的唯一房产,也并非绝对不能执行。
如果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法院可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房产进行执行:
一是房屋面积远远超出生活必需的标准;
二是老赖通过恶意转移名下其他房产,制造出只有这一套房产的假象。
不过,法院在执行时会保障老赖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条件。

案情回顾:

小许因债务纠纷被小李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小许成为老赖。小李发现小许名下有一套房产,申请执行该房产。小许称此为其唯一住房,拒绝执行。经调查,该房屋产权登记在小许名下且无其他共有房产记录,小许及其家属也实际居住在此,小许还书面承诺名下无其他居住用房,但该房屋面积远超生活必需标准。

案情分析:

1、在认定老赖唯一房产时,要依据房屋产权登记,本案中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信息确定该房产登记在小许名下且无其他共有登记记录。
2、实际居住情况也是考量因素,小许及其家属实际居住此房且书面承诺名下无其他居住房屋。
3、虽认定为唯一房产,但该房屋面积远超生活必需标准,法院可根据小李申请,在保障小许及其家属最低生活标准居住条件后,对该房屋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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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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