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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到达使用年限后怎么办

时间:2025.05.1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35人
律师解析:
1.房屋使用年限的本质
房屋使用年限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
由于土地用途不同,其使用年限也存在差异。
比如,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能让居民有相对长期稳定的居住保障;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满足工业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的周期需求。
2.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
当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会自动续期。
不过,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要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办理。
这为居民提供了居住的稳定性,减少了到期的顾虑。
3.非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同样依据法律规定办理。
关于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若有约定,就按约定执行;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一般来说,需提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后要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补缴土地出让金
要是土地因公共利益需要被收回,会对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相应补偿。

案情回顾:

小许购买了一套住宅,产权登记时发现土地使用权仅剩20年。而小胡的工厂用地使用权也即将到期。小许认为住宅到期应自动续期,不应再缴费;小胡则担心工厂用地续期申请不通过且得不到合理补偿,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小许的住宅到期后自动续期,费用问题需按规定执行。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通常需提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若土地因公共利益需收回,要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小胡工厂用地应按此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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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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