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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未到期解除合同有效吗

时间:2025.04.1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293人
律师解析:
房租未到期就解除合同是否有效,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1.协商一致解除:
如果租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都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并且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那么这种合同解除是有效的。
双方可以按照协商好的条款来处理后续事宜。
2.擅自解除:
要是一方在没有和对方商量的情况下,就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这就构成违约了。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没有正当理由提前解约的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要赔偿对方因为提前解约而遭受的损失。
这个损失赔偿额应该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其中还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后对方原本可以获得的利益。
3.法定解除情形:
当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法定解除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这种解除是有效的。
不过,当事人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总之,没有经过协商,或者不存在合法解除情形,就擅自提前解除未到期的房租合同,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小何将房屋出租给小李,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然而,在租赁期还剩五个月时,小李突然提出要提前解除合同,且未与小何协商一致。小何认为合同未到期,小李应继续履行,而小李则坚持要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小李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在无协商一致且无法定解除情形下,构成违约。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约需担责。
2、小何有权要求小李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若存在法定解除情形,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否则要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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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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