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看守所的定义与关押情况
看守所是专门
羁押依法被
逮捕、
刑事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当犯罪嫌疑人被采取逮捕或刑事拘留措施后,就会被送到这里。
在看守所里的嫌疑人,案件往往处于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他们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来确定是否有罪。
2.“坐牢”的含义
“坐牢”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经过法院的审判,被判定有罪后,在监狱等
刑罚执行场所服刑。
这意味着他们的
犯罪行为已经被法律认定,要接受相应的惩罚。
3.两者的本质区别
在看守所里的嫌疑人,只是在等待进一步的法律程序。
只有当法院判决其构成
犯罪,并判处了相应刑罚后,他们才会被送往监狱等地方“坐牢”。
如果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嫌疑人最终被认定无罪,或者案件被撤销等,他们就会被释放。
所以,看守所只是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一个临时羁押场所,和已经确定有罪并正在服刑的“坐牢”状态有着本质的不同。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
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小朱
家属认为小朱被关在看守所就是坐牢了,要求释放小朱。而警方解释,小朱目前处于
侦查阶段,在看守所只是临时羁押,是否有罪还需法院判决。小朱家属对此表示不理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小朱目前处于侦查阶段,尚未经法院审判定罪,所以在看守所不等同于坐牢。
2、只有经法院判决构成犯罪并判处刑罚后,才会被送往监狱等执行刑罚的地方“坐牢”。若小朱最终被认定无罪或案件撤销,他会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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