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被刑拘,当事人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避免因隐瞒或虚假陈述加重嫌疑。
(二)当事人可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律师能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三)家属要及时了解案件进展,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心理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该法条体现了刑拘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情形,与坐牢有本质不同。
1.刑拘和坐牢不同。刑拘是公安、检察院在侦查案件遇紧急情况时,对嫌疑人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目的是保障诉讼。
2.坐牢是法院判刑后罪犯在监狱服刑,属于刑事处罚。
3.被刑拘者不一定被定罪判刑,若无罪就不用坐牢;若判刑,刑拘期限可折抵刑期。刑拘只是诉讼环节,和坐牢本质不同。
结论:
刑拘在看守所不等同于坐牢,二者有本质区别。
法律解析:
刑拘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而坐牢是被法院判处刑罚后在监狱等场所服刑,属于刑事处罚。被刑拘的人不一定会被定罪判刑,若最终被认定无罪则无需坐牢;若被定罪判刑,先前刑拘的期限可折抵相应刑期。刑拘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环节。如果大家在刑事诉讼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刑拘和坐牢有本质区别。刑拘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中遇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措施。坐牢则是法院判刑后在监狱等场所服刑的刑事处罚。
2.被刑拘者不一定会坐牢。经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认定无罪,就不用坐牢;若被定罪判刑,刑拘期限可折抵刑期。
3.建议被刑拘者及其家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及时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应严格依法进行刑拘,保障被刑拘者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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