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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户和商品房在同一栋楼怎么办

时间:2025.04.1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52人
律师解析:
在生活中,回迁户商品房住户住在同一栋楼的情况很常见。
从法律层面来讲,二者在房屋产权性质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回迁户的房子一般是基于拆迁安置协议获得的。
他们办理产权时,要按照特定的政策和流程来走,这其中可能涉及诸多手续和规定。
而商品房是业主通过市场交易购买的,产权关系相对清晰,直接遵循市场交易的规则。
当大家住在同一栋楼里,不管是回迁户还是商品房住户,都对自己的房屋拥有所有权以及相关权益。
在使用楼道、电梯等共有部分时,都必须遵守相应的使用规则,不能私自侵占他人的权益,否则可能引发邻里纠纷
要是遇到房屋质量、物业服务等问题,回迁户和商品房住户都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例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不管是哪类业主,都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等责任。
所以,大家要清楚自己的权益范围,遇到问题时依法依规处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

案情回顾:

小朱是回迁户,小丽是商品房住户,二人居住在同一栋楼。小朱认为自己的回迁房产权性质特殊,在使用楼道堆放杂物。小丽觉得楼道属于共有部分,小朱不应擅自占用,影响通行且存在安全隐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同时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两人都不知如何维权。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虽房屋产权性质不同,小朱基于拆迁安置协议取得房屋,小丽通过市场交易购买,但他们对各自房屋都拥有所有权。在使用共有部分时,应遵循规则,小朱擅自堆放杂物侵犯了小丽的权益。
2、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无论回迁户还是商品房住户,都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等责任,他们应明确自身权益范围,依法依规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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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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