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根据《
民法典》规定,若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并请求适当减少,人
民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准。
兼顾合同履行情况,比如合同是否已部分履行、履行的程度等。
考量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是谁的过错导致合同出现问题等。
还要考虑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
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衡量,进而作出裁决。
2.当事人约定的
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所以普通
合同违约金上限通常是造成损失的130%。
举例来说,若合同履行后一方
可得利益损失为100万,那么违约金一般不应超过130万。
3.不过在具体案件中,法官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及是否需要调整。
像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等。
通过这些来平衡合同双方利益,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一份商业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50万元。后小许违约,小李要求小许支付违约金。小许认为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已知小李因小许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30万元,双方就违约金是否过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并请求适当减少时,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准,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本案中需综合考量这些因素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
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一般可认定“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小李实际损失30万,其130%为39万,约定的50万违约金或已过分高于损失。但法官还会结合合同性质、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判定是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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