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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装修公司骗签了陷阱合同怎么办

时间:2025.04.0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195人
律师解析:
1.首先需明确合同是否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
例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也就是对合同关键条款有错误认识。
像在买卖房产时,本以为购买的是某小区内特定位置的房屋,结果发现合同中房屋地址并非自己所认为的,这就属于重大误解。
还有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情况,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比如某人急需资金周转,对方趁机以极低价格收购其珍贵物品,合同明显对急需资金方不利。
2.若存在上述情况,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聊天记录,若在洽谈合同时对方故意隐瞒关键信息,聊天记录能显示这一过程;
通话录音,若通话中对方诱导签订合同,录音可作为证据。
这些能证明被骗签的材料很关键。
3.若合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等,合同则可能直接被认定无效。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赔偿对方损失。
比如违法建筑的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双方需返还租金等财产,并根据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朱以为购买的是某小区特定位置的房屋,但合同中房屋地址并非其所想。同时,小朱因急需资金周转,又与小胡签订珍贵物品收购合同,小胡趁机以极低价格收购。后来小朱发现问题,认为合同不合理,与小李、小胡产生争议,不知该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对合同关键条款房屋地址有错误认识;与小胡的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小胡利用小朱危困状态低价收购。小朱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需准备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相关证据。
2、若合同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存在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况,合同可能直接被认定无效。双方应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一方需赔偿对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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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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