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申请几天可以撤回申请
时间:2025.05.12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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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后,在三十天内,倘若任何一方不愿
离婚,都能向婚姻
登记机关撤回该申请。
这三十日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得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
离婚证;
倘若未申请,那就视同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知,从离婚登记申请开始到可撤回申请的这段时间总计是六十日。
不过要特别留意,撤回申请必须满足法定的条件以及遵循相应的程序。
要是存在
欺诈、
胁迫等情况,那么撤回申请的相关规定或许就不适用了。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向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三十天内小朱反悔想撤回申请,便向登记机关提出。之后三十日届满后,双方未亲自前往领取离婚证。此外,小胡与小丽申请离婚登记,小丽称受胁迫才申请,想撤回申请,双方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在规定的三十天内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依法予以处理。
2、小朱和小李在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未申请领取离婚证,视同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婚姻关系继续
存续。
3、小丽称受胁迫申请离婚,若能提供相关
证据证实,那么撤回申请的相关规定可能不适用,需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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