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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5.01.1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56人
律师解析:
认购协议书在很多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具体来说:
①内容合法有效。
若认购协议书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签订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情形,那么通常可以认定该协议书是有效的。
②具有约束作用。
它会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约束效力。
比如在房屋认购中,会明确约定房屋的基本信息,像房屋的位置、面积等;
还会确定价格以及付款方式等条款,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去履行各自的义务。
③存在无效可能。
若认购协议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就有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总之,认购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要依据具体协议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若对其法律效力有疑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房屋认购协议书,小朱认为协议有效应按约定履行,小李却主张协议无效。争议点在于该协议是否因违反相关规定而无效,协议中涉及房屋位于某可能存在购房限制区域。

案情分析:

1、若该认购协议书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房屋不在禁止购房区域,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此协议应认定为有效,双方需按约定履行义务。
2、若协议涉及的房屋确实处于禁止性购房区域,违反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此认购协议书就是无效的,双方无需按此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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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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