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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公证给子女的房产所有权是谁

时间:2025.01.11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041人
律师解析:
房产公证给子女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在房产相关事务中,父母公证给子女房产的情况较为常见,其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1.完成法定程序后所有权归子女:
一般来说,当父母决定通过公证的方式将房产给予子女时,需要完成一系列相关的法定程序。
在这些程序都顺利完成后,房产的所有权就归子女所有了。
2.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所有权转移:
若父母是通过公证赠与的方式把房产给子女,在办理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
这意味着此时房产所有权正式转移到子女名下,子女也就成为该房产合法的所有权人。
在办理登记时,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会进行登记。
3.仅公证未登记所有权仍归父母:
不过,如果只是进行了公证,而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归父母。
因为公证主要是对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而产权变更登记才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决定将名下房产公证给女儿小静。公证完成后,小朱认为房产已归小静,便想让小静自行处置。但小李觉得还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房产所有权归属成了焦点问题。

案情分析:

1、若按完成法定程序的要求,若准备好各类证明材料并顺利完成公证相关法定程序,房产所有权应归小静,因为符合相关程序规定。
2、若从产权变更登记角度看,只有办理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房产所有权才正式转移到小静名下,未登记则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3、若仅公证未登记,从法律角度,房产所有权仍归小朱和小李,公证只是对赠与行为的证明,产权变更登记才是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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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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