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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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署购房意向书之后,定金是具备退还条件的。

若买受人未按时签署合约,定金不退;若出卖人违约转让房产,应支付双倍定金赔偿。双方如期签约,定金可转化为购房款或退还;违约则按原则处理。因预售契约或补充协议分歧导致未签约,出卖人应全额退还定金。若签约时修改认购书条件,如房价、房号、面积等,视为违约,按相应规则处理定金。

若签订购房意向书并支付定金后反悔,需先查阅意向书中关于定金返还的条款。不同意向书可能有不同规定,有的可能不退还定金,有的可能在特定条件下返还。若符合返还条件,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意向书、定金收据等。若意向书规定定金不可返还,可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方案。在签订前,务必全面理解意向书条款,特别是定金返还部分。

购房定金支付并签署认购书后,通常认为价格已确定,议价空间有限。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双方未达成共识、遭遇不可抗力或卖方违约,定金可退还。其他情况下,定金通常不予退还。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一般不能与开发商再谈价格。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未来签订购房合同达成的预约,其中已明确房屋价格。若要调整价格,需与开发商重新协商并修改认购书或签订新的购房合同。但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