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在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延误提供必备品导致工期顺延并赔偿损失;因发包方责任导致工程暂停需补偿我方停工、损失及额外费用;临时变更计划或资料问题导致勘察设计调整,发包方需负责补偿相应工作量。如协商不成,我方有权法律诉讼。发包方不仅是合同主体,其稳定性和决策影响力对承包经营至关重要。因此,选择合适的发包方/机构是承包成功的基础任务。

卖房人毁约,要承担三种结果。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租赁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继续履行要求违约方在可能的情况下执行金钱债务,非金钱债务需排除无法履行、费用过高或未及时请求的情况。补救措施旨在纠正履行缺陷,与赔偿损失配合。赔偿损失是对受损方的直接损失进行货币补偿,但仅限于与违约相关的损失,并由双方协商确定金额,包括违约金和损害赔偿。

出卖方逾期交房需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计算方式,未约定时可参考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违约金过高可申请降低,过低可要求增加。合同中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可同时适用,应择一执行。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租客应该如何办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