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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烂尾开发商跑路怎么办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95人
律师解析:
首先,若仅由于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楼盘停工,建议给予开发商适当的宽限期。倘若开发商能够在短期内筹措足够资金,顺利完成楼盘剩余部分的建设任务,那么这栋“烂尾楼”也许仍有机会得到挽救并最终实现竣工。其次,如果开发商面临破产困境且尚未全面完成楼盘的施工计划,那么这些尚未交付使用的房屋并不具备退还开发商手中的条件。原因在于,若购房者选择退房,不仅无法取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明,还可能仅能获取开发商开具的收据或欠条等凭证。这样一来,原本的购房交易义务便转化为了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债务纠纷。在司法机关后期展开的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优先级往往会低于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开发商破产,购房者依然可以按照既定流程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办理房产证的申请。一旦开发商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政府有权启动相关的接管程序,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规划和招商引资。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政府有责任保障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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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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