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注意事项:1、要先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才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2、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签订二手房转租合同时,应注意:审阅原租赁协议条款,明确租金涵盖项目,确认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日期及违约责任、维修费用等细节,建议开具租金收款凭证,对提前终止租赁的情况也需详细约定并明确。

房屋出租时,房东应关注以下注意事项:确保房屋安全、设施完好,明确租金、租期、押金等条款,并要求租户爱护房屋及其设施。同时,租赁协议必须由房东亲自签署,以体现严肃认真的态度。该协议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应,双方应严格遵守约定,不得随意更改或取消。签字是对协议的认可和承诺,也是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步骤。

总结:确保获取住户信息,签署包含地址、面积、租金、家具清单与责任、费用分担的租赁合同。房东需保留付款凭证监督费用缴纳,定期与住户沟通检查房屋状况,且租赁合同需与房产证持有人一致。

房屋租赁契约必须由业主亲自签署,这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关键文件。根据法律,合法订立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履行各自义务,并禁止未经授权擅自更改或废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