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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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且未支付有关违约金,则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协议约定的内容,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判令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倘若贵方胜诉且开发商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贵方可进一步寻求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需担责,协议未明定违约金按地段类似房屋租金评估。如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客户可申请调整,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30%。出卖方三次催告无果,买方可依法解除合同,但需在知悉权利后三个月内行使,否则解除权失效。解除权行使需在一年诉讼时效内进行。

合作双方在签署合同时,所约定的延迟付款违约金上限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双方应根据此原则,在合理范围内协商确定违约金额。若无法达成一致,或约定金额不合理,双方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调整。这样既能保障双方权益,又体现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以上规定有助于避免违约金过高导致的争议,为合作双方提供了明确且可操作的法律指导。

房屋延期交付赔偿依据合同约定,如有明确违约金条款则按约定索赔;若合同无明确规定或不足,则按购房者已付房款、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延期天数计算违约赔偿金。

关于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房之赔偿责任事项,遵循约定先行原则,如无相关约定,则适用法律规定。违约责任人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支付赔偿金等违约责任。关于赔偿金额方面,应为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完毕后可预期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