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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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退还。认购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契约,也是购房前签订的协议之一。当签了正式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收走认购书,只留定金收据作为房款凭证。要注意的是,这中间必须签正式购房合同。

当不慎陷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欺诈活动中时,买家有权利请求退还先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部分;并且还可以要求卖家为其在欺诈行为中所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负责,而对于这些损失的赔偿额度,最高甚至可能高达已经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项的双倍之多。

倘若延时交房情形不幸发生,您须向我们提供如下重要的证明材料以供审核:首先,请出示与该房产交易有关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其中载明了关于房屋交付期的具体规定);其次,请提供已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并生效的预售登记证书;再次,请提供您首次支付购房款项的相关凭证;最后,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还需要提供开发商的企业全称、注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详尽信息。

购房付款后未收到收据,如使用银行转账,可保留支付记录作为凭证,无需过虑。若采用现金支付,建议积极与对方沟通,要求开具收据,以保障自身权益。及时沟通协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开发企业在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对购房人收取定金的行为具有法律效益且是被许可的,而在收到定金之后,该款项便会应用于定金法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