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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办房照幺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41人
律师解析:
在实际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预售合同并未被认定为可用于办理房产证的合法文件,原因在于预售合同并非最终的正式合同版本,而办理房产证则须依据正式合同。以下是办理房产证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详述:
1.开发商与购房者签署的房屋购销合同及补充合同(均应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证书(应为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均应为原件)。
4.完税凭证(即契税缴款书)。
5.若购房者已婚,则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对身份证进行校验。
6.若购房者已婚,则需携带婚姻证明复印件,并对结婚证原件进行校验。
7.若购房者或其配偶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则需提供个人印章;如委托他人代理办理房产证事宜,则需同时提供购房者及其配偶的私人印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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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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