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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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预售合同网签流程的详细解读住宅预购合同上网签订程序主要包含如下三大关键环节:首先,在消费者明确房屋购买意愿并征得买卖方共识后,交易双方需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然后将各项正式的合同条款逐一录入至合同备案专用软件内部,提出网签申请;其次,待购房合同数据上传成功后,买卖双方需在正式的购房合同上进行签名及加盖公章确认;最后,由开发商在完成网络签约的三个工作日内,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若在网签备案完成后需要对合同信息进行修改,则只能申请撤销原有的网签协议,再重新进行签约操作。

违反法律规定的预售合同签订行为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规定,倘若出卖方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便与买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这一合同将被视为无效。而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所有房屋过户手续齐备并得以完成后,才能确保房屋所有权方能真正归属于当事人,从而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任何潜在的侵害。

关于预售合同签订后,预售方如有违约行为应该采取的程序处理针对商品房预售过程中所出现的预售方有意或无意违反预售协议条款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照预售合同中的规定交付商品住房,引起了纷争和纠纷。

商品房预售合同下买受人逾期的法律责任如何裁定若房屋预售方违反预定交付日期,那么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当预售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而的确无法按照先前的购房合同所承诺的条款完成房屋的交付时,购房者有权决定是否更改或解除原有的合同,同时预售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的违约责任。反之,如果当前的购房者坚持要求预售方根据原先签订的合同条款来履行义务,则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商品房预售合同违规签订的责任追究方案开发商若背离其在预售期间所作出的承诺,就必须要对这种行为负责,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违约责任”。尤其是当这类商品房销售的相关宣传广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已经被法律确认为具有与合同同等的地位和效力之时,开发商如果未能按照这些广告内容中的有关义务去执行和开展活动的话,那么他们就要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起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