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租客拖欠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若因拖欠租金被起诉,应立即支付欠款。未按时付租是违约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承担偿还租金和赔偿损失的责任。如逾期未交情况严重,导致租赁协议无法继续,租赁方可依法解除合同。

承租方未按期全额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在给予合理期限(由出租方自定并书面通知)后解除合同。若在接到催缴通知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出租方可依法单方终止租赁协议。

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房东擅自换锁违法。根据租赁合同,承租人有支付租金的义务,逾期未付,房东可督促并起诉维权。但合同未到期且未正式解约,房东擅自换锁阻止承租人使用是违法的。

承租人若延迟交付租金,房东有权催缴并在合理宽限期后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办理退租手续。若承租人拒绝执行,房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租、解除合同并迁出。如承租人未履行法院判决,房东可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