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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买房纠纷如何处理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32人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担保贷款问题,可以通过下列几种途径进行妥善处理和解决:首先,如果尚未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条款约定,买方需要以担保贷款的形式向卖方支付款项,然而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而未能签署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从而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下去的话,那么另一方有权请求解除该份合同,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若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终止,导致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主要目的无法达成,那么当事人有权申请终止这份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这一请求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再者,如果以担保贷款为支付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希望确认该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那么作为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担保人,其提起的诉讼请求应该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案件合并审理;最后,如果买方未能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贷款,并且也没有与担保人共同完成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那么担保人有权对买方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方所享有的合同权利进行处分,在此情况下,担保人必须先通知卖方参与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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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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