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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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押金类似于投资房产项目,是直接交给开发商的,还没签销售合同。预购协议是为了保证能正式签购房合同,这是买房的开始阶段。合同更名是解约后重新签,手续简单。定金需要书面约定,从交定金那天起就生效了,金额可以双方商量,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在房地产交易中,定金收取权仅限于房屋原始所有者或经公证的代理人。合同签订后,定金不可撤回。违约方需按合同赔偿。中介收取的诚意金在特定条件下可退。"定金"与"订金"虽同音不同义,前者为履约保证金,后者无明确法律定义,易引发纠纷。

在缔约过程中支付的定金原则上不可退还,但在特定条件下允许退款。主要退款情形包括:一是若收定金方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二是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收取方应退还定金。定金作为一种担保形式,是为了保障债务履行,由交易中的一方提前交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资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交付解决策略: 针对开发商未交付购房合同的情况,建议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要求按约定签署合同。若开发商拒绝履行,可请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调解。在缴纳订金时,应明确约定签订正式合同事宜,并依据协议内容处理问题和寻求法律援助。

需依据具体状况加以判断和确定。首先,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则应依照合同规定,向购房者支付相应比例的违约金作为赔偿;其次,若买卖双方并未就此事项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可参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限内,所在地段同等规格及类型房屋的租金标准,来核算应给予购房者的赔偿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