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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出现房产纠纷应该找哪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35人
律师解析:
如果出现了与房产交易有关的争议或纠纷,请您务必寻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介入处理。当涉及到关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交易、租赁以及维修等方面的争执时,各方当事人皆可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的请求。倘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确实存在房产纠纷的话,他们将予以正式受理,并且依法展开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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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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