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的定义如下:投资性房地产乃是针对获取租金收益或资本增值为其根本目标所持有的房地
产权益,且通常以此类房产进行投资与营运管理之用途。至于固定资产,则是由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各类经营活动或者为其他主体提供相应服务过程中所持有并稳定存在的各类有形资产,例如工厂、写字楼、机械设备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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