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开发商
逾期交付房屋时,需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开发商已经经过了催告后,却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如期履行其义务,那么,
购房者虽然无法直接
解除合同,但是却有权向开发商提出
经济赔偿,以弥补自己可能因此而遭受的各种损失;其次,如果开发商在经过了催告之后,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并且也未能给出足以说服公众的、合法合理的解释或理由,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追究开发商应当承担的由此产生的所有
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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