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遭遇房地产开发商
逾期未能按约期向
购房者交付房产的情况时,您有权首先以
书面形式向对方发起催告通告。倘若在催告通告发布之后的第三个月期限内,该房屋仍旧未被正式交付至您手中,此时您具备法定权利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签署的
买卖合同,并直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请求
赔偿由此给您带来的实际
经济损失。倘若在此过程中,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您有权利选择向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