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
一房二卖所引发的
纠纷,首要解决方案是通过私底下的和解来达成共识。若涉及的两份合同都尚处于未实际履行的阶段,必须依照签订顺序更为靠前且双方均要恪守的原则,以此作为优先履行的判定依据。倘若卖方已经将涉案房产售予前期买方并成功完成了所有权
过户登记手续,那么后一个合同即会由于无权处分而被认定为无效。在此基础上,
当事人也具有向仲栽机构或法院提起
仲裁或者上诉的权利以便更全面地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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