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扬州延期交房多久不需要赔付

扬州延期交房多久不需要赔付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68人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最长延期时间究竟是多久,这主要取决于交易双方之间的约定。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除非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所致延期情况的发生,否则自交房期限超越原定日期的那刻起,即应开始计取相应的违约金。当该期限持续超出三个月时,购房者便享有法定权利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