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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开发商违约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30人
律师解析:
开发商可能在以下场景中违反其合同义务并构成违约行为:1、房屋质量尚未得到妥善修复,开发商却仍然继续交易销售;2、开发商以同样的价格同时出售同一物业给两名以上的购房者(即“一房二卖”);3、房地产开发商在交房时所提供的精装修房的质量不如样品展示,或者与样品展示存在实质性差异;4、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房产所有权的转让和过户手续;5、开发商未能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买家交付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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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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