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购房者首先需向开发商正式地提出
退房请求,该申请可以采用挂号信、传真或电话等书面及电子渠道,以确保合法性的保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买方退房,其相关的
经济赔偿责任均由开发商全权承担,具体金额范围涵盖了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定期存款利息以及购房税款等项目,如有关
买卖合同已提前约定退房
赔偿细则,则依据
合同条款执行即可。然而,如买方的
贷款申请遭拒,且买卖双方又未能就付款方式达成共识等因素引发的退房,开发商无需为此类情况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2、卖方收到退房申请后,须在十五(15)日内办理齐全各项手续,如购房者于规定时间内提出退房要求,卖方必须立即无条件退还其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同时,卖家还应承担起为买方办理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之全套手续的责任,在交付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之前,卖方有义务暂时代替买方向贷款银行缴付每月支付的本息资金。
3、卖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在收到买方退房申请后立刻全额偿还原先收取的所有购房款项,并务必彻底履行与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贷款银行的
还款协议。若因某些
不可抗力因素,卖方无法按照上述约定事项顺利完成,自买方正式提交退房通知书次日算起至甲方全额收回全部购房款期间,卖方每日需向买方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0.1%)的
违约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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