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通过
按揭贷款购买的房产,若您希望放弃该房产,确实有相关法律条例允许您这样做。根据相关
法规,在房产
产权证正式颁发生效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归属原始开发商所有,实质上还未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换句话说,在这个阶段,
购房者与开发企业之间的
合同义务并未完全履行完成,因此购房者有权采取法律行动以解除合约,进而申请退还全部房款及相关程序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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