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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房我爸的公积金能取吗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43人
律师解析:
完全可行。
依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章制度,子女在购房时,其父母之住房公积金亦可使用。
而对于尚未结婚的子女,若与父母共同居住,且所购为普通自用住房,那么父母便有权提取自身之公积金账户余额。
至于子女在申请购房贷款后,若父母愿意参与共同还款,则可通过享受公积金还贷提取机制来完成,仅需依照相应规则进行即可,不但能够提取购房的首付款,而且还能每年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关于子女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的事宜,在下列三种特定情形下方可实现:
首先,购房者若未采取住房贷款的形式;
其次,购房者如使用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则其中任何一位借款人和他们的配偶以及双方父母均有权利一次性地提取上述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最后,如果购房者选择以公积金贷款的形式购房,那么其父母及借款人配偶的父母便有资格申请一次性地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即是指那些缴存于住房公积金系统内的员工,在符合一系列规定之后,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提取出来的操作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也会受到诸多限制,要想成功提取必须遵循一些特定的规定,比如涉及到购买、建造、翻新、大修自住房等事项;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或者办理完离休、退休手续;当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结束劳动雇佣关系;当工作人员移居境外定居;当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已经全额偿还;关于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约定比例的情况;以及在员工去世或宣告失踪的情况下,皆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公积金。
只要满足以上全部或部分条件者,都可以根据相应规定顺利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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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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