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诚然,关于
购房是否可以撤销,是可以商量和解决的。购房者与售房者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之后,就可以解除购买意向;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符合双方
当事人所预定的解除条件时,购房者可向售房者发出书面的撤回购买意向的通知;此通知须正式且明确无误地传达至售房者处后,
房屋买卖合同自即日起自动解除,从而实现撤回购买意向这一目的。然而,若未能满足相关的撤销提供条件的,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撤销的。倘若
强制执行撤销行为,也许需要承担
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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