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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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它意味着在涉及到合同纠纷的相关当事人共同展现出高度的耐性以及友善态度,基于彼此尊重与谅解的原则,在明确掌握事件真实情况以及发表具有说服力的意见的基础之上,通过客观公正地叙述事实与阐述观点,成功制定并执行和解方案。

农村宅基地虽为集体用地,但使用权归村民。村民可在合法前提下自由建房。宅基地纠纷应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则交当地政府依规公正裁决,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在农村房产争端中,应首先尝试双方自主沟通,寻求和解。若无法解决,可向地方政府或管理机构申诉,寻求第三方介入。若仍无果,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权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首选协商,建立在友好基础上,共同商议解决争端最理想;调解适合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上级部门提供公正调解建议;仲裁在双方不接受调解时可启用,根据合同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若无仲裁条款,可向法院提交纠纷,寻求司法救济。

房屋买卖条约纠纷解决方案包括协商处理、调节调解、仲裁程序和法律诉讼。首先,协商解决是最理想方式;其次,调节调解可由权威机构进行,如行政机关或合同管理机构;然后,若仍无法解决,可依据合同条款或后续协议进行仲裁;最后,若未约定仲裁条款,则可诉诸法律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