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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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小产权房纠纷时,我们优先尝试和解,通过私人协商或自我达成一致以缓和冲突。如需进一步协助,引入公正第三方进行调解。若涉及仲裁协议,需提交给相应机构进行裁决。最后,对于未解决的问题,诉诸法律诉讼是我们的终极手段。

解决房地产质量问题的争议主要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协商不成或调解失败后,当事人可选择仲裁机构裁决,或直接诉诸法院寻求公正判决。这四条路径旨在保障纠纷的公正解决。

在处理各类纷争时,当事人应当首先尝试以平和的方式进行沟通与协商。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可考虑寻求第三方机构的介入进行调解工作。然而,倘若调解结果未能让您感到满意,那么您完全有权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您亦可考虑依据相关联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

解决争议有和解、调解及仲裁/诉讼途径。未签有效仲裁协议可诉诸法院。仲裁流程包括提交材料、选仲裁员、开庭裁决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在答辩期后或经同意启动,由审判人员主持,查明事实,明确责任,记录并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

合同纠纷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最理想,调解适用于局部问题,可由相关机构或上级机关协助。仲裁需依合同条款或争议后达成的协议。若无仲裁条款,可诉诸法院。特定合同可能需援引他国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