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因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纠纷,消费者可直接找销售者要求赔偿。之后销售者若发现是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的责任,能进行追偿,这保障了消费者的求偿便利性。
(2)网络购物情形下,若平台内经营者商品致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可向其索赔。若平台无法提供销售者真实信息,消费者可要求平台先赔付;若平台明知或应知侵权却不采取措施,要与经营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3)因虚假广告购买商品,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信息,消费者可要求其先行赔偿。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虚假广告,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等需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遇到买东西纠纷确定赔偿主体时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先找销售者要求赔偿,若责任在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销售者赔偿后会去追偿。
(二)网络购物时,若平台内经营者商品致害,向该经营者索赔;若平台无法提供其真实信息,可要求平台先赔付;平台明知或应知侵权却不采取措施,与经营者一起担责。
(三)因虚假广告购物,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信息,可要求其先赔偿;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虚假广告,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等和经营者一同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1.商品质量问题: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可找销售者赔偿。若问题出自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销售者赔偿后可追偿。
2.网络购物:平台内经营者商品致消费者受损,可向其索赔。平台若无法提供销售者真实信息,需先行赔付;若平台明知侵权却不作为,与经营者担连带责任。
3.虚假广告:广告方不能提供经营者信息,要先行赔偿;关系生命健康的虚假广告,广告相关方与经营者担连带责任。
结论:
买东西发生纠纷,赔偿主体要依据具体情形确定,包括销售者、生产者、网络平台、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先找销售者赔偿,销售者赔偿后,若问题根源是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其可进行追偿。网络购物方面,若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使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者可向该经营者索赔;若平台无法提供销售者真实信息,需先行赔付;若平台明知或应知经营者侵权却未采取措施,要和经营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因虚假广告购买商品,若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信息,需先行赔偿;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虚假广告,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等都要和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若在购物中遇到纠纷不知如何确定赔偿主体,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买东西发生纠纷时,赔偿主体要依据不同情形确定。因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先找销售者赔偿,销售者若发现是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责任,可进行追偿。
2.网络购物中,平台内经营者致使消费者受损,消费者可向其索赔。若平台无法提供销售者真实信息,需先行赔付;若平台明知或应知经营者侵权却未采取措施,要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3.因虚假广告购买商品,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信息,需先行赔偿;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虚假广告,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等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消费者保留好购物凭证、广告宣传等证据,遇到纠纷先与相关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或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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