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倒塌找谁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倒塌找谁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05人
律师解析:
倘若察觉到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首要步骤便是寻求开发商的协助,这是因为买方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契约关联。鉴于卖方身为商品房的制造方以及销售方,有义务负起商品房质量的最终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应当向买方向待偿清所有赔偿款项之后,再依据质量问题的根本原因,按照契约约定追究负责单位的赔偿责任。其次,若卖方未能给出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或者买家对于卖方所提供的解决办法并无认同之处,当事人便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机关提交申请以启动审查程序,亦或是向建设主管部门发起投诉。在此基础之上,业主还可以直接聘请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房屋进行详细的评估,其评估结果将被作为民事赔偿的可靠证据。最后,若以上措施均无法得以实施,那么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规以及自身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