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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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申请未获批准时,退款规则各异。银行额度问题导致的拒贷,购房者与卖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卖方无条件退还首付款;如因购房者自身因素(如信用问题或偿债能力不足),需尝试担保或延长期限,若仍无法获贷,解除合约需担责并支付违约金,卖方退还首付款。无论何因,首付款退还不受影响,仅违约责任有别。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房并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无明确协议,婚变时不动产归属登记方,贷款视为其个人债务。增值和共同还款部分需补偿另一方。若婚后加名视为赠予,无明确比例协议则房产平分。婚前限购政策促使部分人以个人名义购房,但共同出资需证据支持。贷款来源如非夫妻收入,且有明确约定,可排除共同还款论。

在婚姻期间,若男方全额支付购房款并将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此房一般归女方。但男方若能证明房屋系其婚前独自购买,有权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所有权。房产证上姓名视为所有权人,但实际情况需结合证据判断。

夫妻购房,首付和按揭由一方支付,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视情况而定。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归该方所有,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部分。若双方婚前均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但仅登记在一方名下,除非未登记方能证明出资,否则房产归登记方。

在婚姻期间,若男方全额支付购房款并将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此房一般归女方。但男方若能证明房屋系其婚前独自购买,有权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所有权。房产证上姓名视为所有权人,但实际情况需结合证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