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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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一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所引发的纠纷,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有效的处理方式:首先是协商环节,即双方当事人依靠自我约束与妥协来寻求和谐的解决办法;其次是调解过程,由公正的第三方介于其间,发挥促进各方互相理解与体谅的作用,从而最终妥善化解纷争;接下来是仲裁程序,即将纠纷交由公正专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关于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的妥善解决办法关于购房定金合同纠纷之解决途径探讨:首先,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交付的定金应当全数予以退还;其次,如若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或严重误解等情形,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而定金也需全部归还;再者,若合同本身合法有效,便需判断哪一方为违约方,哪一方为守约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二审程序的一般步骤是如何进行的关于二审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受上诉书、答辩状以及相关案件卷宗及证据后,应当予以立案登记。其次,第二审人民法院将针对上诉请求涉及到的相关事实问题和适用法律条款展开深入细致的审查工作。再次,若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举行开庭审理,则应在开庭前三天向各方当事人送达正式通知书。

关于如何妥善处理房屋合同纠纷,以下几种方式尤为奏效:首先,合同各方应以平和、诚挚的态度,通过相互间的协商来化解矛盾,这无疑是最佳之选;其次,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合同当事人可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在深入了解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进行耐心解释与劝导,促进双方互相体谅、妥协,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圆满解决纠纷问题;再者,若合同各方协商无果,且均不愿意接受调解,则可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最后,若合同中并未载明仲裁条款,亦未在事后达成任何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当事人便有权将该合同纠纷诉诸至法院,寻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关于购房"阴阳合同"纠纷的法律责任判定问题关于“阴阳合同”的法律裁决如下:(1)若差价是以装修费用之名且差距不大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定合同为有效;(2)然而,如果差价悬殊过大,则将被视作无效合同;(3)在卖方并无出售意愿、而中介方与买方存在恶意勾结以侵害卖方权益的情况下,合同仍可视为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将被判定为无效;(4)若未签署过户确认书,且当前售价低于原定价格,那么该合同仍然被认为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