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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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能否退还在您购买房产并向卖方交付定金之后,如若卖方未能按约履行其债务或未达到双方先前约定的标准,导致无法兑现购房所预期的各种利益,那么您此时有权申请将已支付的定金悉数归还。根据法律规定,接收定金的一方如果未能履行应尽之责或履行情况与事先预定相距甚远,以至于无法实现双方共同商定的房屋买卖契约目的,那么他将被法定义务双倍归还您所付出的定金。

购房定金与订金之异同及退还原则探讨在通常状况下,购房者支付的款项中若是定金,便无法进行提取,然而订金则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返还。在学术领域中,“定金”被明确地定义为标准化的法律名词,特指合同签署双方为了确保合同的缔结、生效以及稳定性等因素而自愿达成的一种保全措施,属于违约责任承担方法之一。

在购买房屋时缴付定金,若事后产生意愿上的变动而选择放弃购置,通常情况下定金将无法进行退还。这主要源于房屋买卖合同具有合法有效性,不能擅自中断甚至解除。然而,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撤销合同,购屋者仍需付出相应的违约代价,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在此种情况下,定金也是无法追回的。

关于购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的法律规定符合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定金方可退还:首先,如涉合约条文未能达成共识,则可协商退款事宜;其次,必须确保退定金之日处于认购协议中所规定的签约期限之内;在此基础上,筆者需提供充足证据以支持退定金的主张,譬如查阅双方在合同协商过程中修订内容的纪录,或者进行录音以佐证双方的口头承诺。

正常交易中,定金不退;特殊情况例外:开发商违规(未取得证件、合同失效等)应双倍返还甚至赔偿损失;因合同条款争议但不影响购买意向,开发商需退还定金;购买意向书内容不明确致合同签不了,开发商也应退款。若客户在开发商符合预售条件后拒签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