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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加女方名字看征信吗

时间:2024.09.1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065人
律师解析:
买房加女方名字不看征信。双方需携身份证件、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相关产权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表格与存量合同,免交契税,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但将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且计划联名贷款购买房产的,银行为评估联名贷款的风险和还款能力,通常要求对女方进行征信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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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加女方名字不看征信。双方需携身份证件、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相关产权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表格与存量合同,免交契税,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但将女方的名字...... 更多>>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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