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主要有:
一、约定解除。合同双方
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
合同解除。
二、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
欺诈的;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
抵押;
3、
一房二卖或者为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
产权证;
6、
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7、开发商
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
根本违约,致使
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
不可抗力;
9、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
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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