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目前我国在我国的法律上,
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
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只要其中一方违约,订金是可以无条件全额退还的。"订金是预付款,可以要求退还。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
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
担保性质。
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
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还是有权利要求全额
退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